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
根据灌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为了保障全县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落实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晏久仁 县国土局局长
副主任:李海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晓清 县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学军 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汪 雪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周跃华 县发改委行政服务科科长
郑 超 县规划局村镇股股长
汤 磊 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
龚钰光 县人社局农保处主任
李文新 县督查办办事员
于 威 县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副科长
汪大鹏 县国土局土地规划科副科长
许士勇 县新闻中心记者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对上对下衔接工作,会务组织、材料起草,协调组织大型执法活动;
2.负责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定期编发工作通报,督促工作进度;
4.负责对整改工作中职责履行不到位、失职渎职及造成土地管理混乱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究;
5.负责各项整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6.负责牵头召开督查会议,各片区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每半月县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协调推进一次,每月县政府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
7.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